拖移乱停乱放车辆
车辆乱停乱放,不仅影响其他行人、车辆正常通行,还有损市容市貌,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停车秩序,日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每周集中警力在城区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11月5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集中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警力在内江万达广场周边道路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对存在乱停乱放行为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进行整治和清理。
行动中,整治队伍坚持“违停必罚,乱停必拖”的原则,采取巡逻整治的方式,先后前往汉安大道西段、兰桂大道、栖霞路、兴隆路、玉屏街、北环路,对各条道路车行道、人行道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律予以拖移,同时,对机动车违法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
当天晚上7时许,整治队伍巡逻至栖霞路时,看到部分两轮摩托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在人行道上,有的占用盲道、有的影响行人正常通行,对此,执勤交警依法对上述车辆进行了拖移,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
“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对机动车停放有明确规定,此前(10月20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也向社会发布《关于规范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的通告》,城区范围内未按要求停放的相关车辆,将一律实行拖移至指定地点。”此次行动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天的整治行动,执勤交警共处罚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68起,拖移各类车辆32辆。此后每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都会集中警力在城区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希望广大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和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