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网内江讯 一是定期巡查与现场问题整改相结合。每月定期开展巡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保证工程质量。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项目质量巡查40次,巡查项目10个。二是通报与整改回复相结合。质量巡检中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整改、按时回复。今年以来,累计通报质量问题17次,均得到整改回复。三是中心检查与现场管理相结合。中心在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的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旁站,着重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管控,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四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在做好内部监督管控的同时,配合市质监站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