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移违规车辆
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没有挪动、车身一半在停车位一半在人行道……3月10日,在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的每周一次乱停乱放车辆集中整治行动中,60余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不“守规”被拖移。
当天下午,记者跟随由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宣法大队、直属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组成的整治队伍来到东兴区清溪路,看到一辆悬挂外地车号牌、车身破损、轮胎干瘪的小型汽车停放在路边的公共停车位内。
附近一名居民反映,这辆小型汽车在此停放的时间已很久,从未挪动过,常年停放在公共停车位内占用本来就紧张的公共停车位资源,大家都有意见。
针对居民反映的情况,民警尝试通过查询车号牌信息联系车主挪动车辆,但无果,随即决定将该车拖移。
下午5时,整治队伍巡逻至东兴区五星路时,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小型汽车引起民警注意。记者看到,该小型汽车停放的方式与旁边停车位内其他车辆完全不同,车身一半在停车位一半在人行道上,车尾已经影响到人行道上行人通行。针对该车的违法行为和影响,整治队伍果断采用拖车拖移,现场停车秩序恢复正常。
随后,整治队伍又前往东兴区栖霞路内江万达广场外,对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了拖移。
据了解,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共拖移小型汽车2辆、二轮摩托车16辆、三轮摩托车3辆、二轮电动车7辆,非机动车36辆。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整治成效,还将进一步加大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力度,希望广大车辆驾驶人停放车辆时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