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传播 百姓生活 论坛 人员查询 设为首页 返回首页

内江

百姓之声
当前位置:内江频道  >  百姓之声  

39位农民工的工资何时才能拿到手?


2021-08-23 10:47:53  来源:百姓生活网

——内江市东兴区顺河镇一位工程承包人、施工人黄军良自述


我的名字叫黄军良,今年67岁,家住内江市东兴区顺河镇花祠村。今天,我向新闻媒体反映顺河镇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希望新闻媒体反映我们的呼声,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代表黄军良介绍法院的判决情况


2015年10月,我与内江盛云天然气开发公司的代理人雷方叔(顺河镇蒋家村人)签订了一份《天然气管道挖填、管线及入户劳务工程承包协议》。之后,我组织了39位农民工参与此项工程的施工,大家经过了3个多月的艰辛劳动,终于在2016年1月整个工程完工,使此项工程顺利通气。

令人遗憾地是:2016年1月工程完工后,39位农民工的工资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手。人们不禁要问:工程款到哪儿去了呢?原来,内江盛云天然气开发公司在2016年3月12日将天然气工程款145247.84元用现金支付形式给了代理人雷方叔,而雷方叔却没有及时将39位农民工的工资54361元支付,相反却在4月19日,写了一张欠条:今欠花祠村民工工程款54361元。

之后,我多次催促雷方叔履行承包协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程款,谁知雷方叔采用欺骗的方法,一直不支付工程款,致使所有的农民工非常失望。

无奈之际,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只好于2017年4月向东兴区人民法院起诉,将被告内江盛云天然气开发公司和代理人雷方叔告上法庭。东兴区法院审理后,于7月17日依法作出了(2017)川1011民初1059号判决书:一、被告雷方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军良工资57931元;二、被告内江盛云天然气开发公司承担本案连带清偿责任。之后,内江盛云天然气开发公司又上诉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于2017年11月1日依法作出(2017)川10民终849号判决书:一、维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2017)川1011民初105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即“被告雷方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军良工资57931元”;二、撤销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2017)川1011民初105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被告内江盛云天然气开发公司承担本案连带清偿责任”。

同时,判决书还指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引人瞩目的是: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后,被告雷方叔一直都没有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间一晃就到了2021年8月,此案历时四年多时间,39位农民工的工资至今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手!我殷切希望:内江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向被告雷方叔追收农民工工资57931元,以实际行动构建内江市东兴区的和谐社会。

东兴区顺河镇花祠村:黄军良

2021年8月18日

手机号码:13438659893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