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内江讯 东兴区坚持做好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相关措施,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对物业服务相关内容的公示。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必须在物业小区客户服务中心或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对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人员状况、服务(报修)电话、投诉电话、装饰装修及各项管理规定等内容进行公示并长期公开。公示应采取各种形式,也可在业主微信(QQ)群、服务企业公众号、APP 等网络媒体公示。
(二)加强高于一级物业服务内容公示。执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企业,如执行的高于一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除应公示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一级服务等级标准内容外,还须采用表格对比服务内容的形式,公示其超出一级物业服务外所包含的增值服务项目内容,公示内容还应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向有关部门申报时,申报的安保、小区门岗等配置情况。
(三)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区域收益情况的公示。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至少每半年对属于业主的公共区域收益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收入情况、支出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等内容。
(四)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自律承诺。要求各物业企业结合自身物业服务行业实际情况,研究起草并公开发布收费自律承诺书,做到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违规收费,切实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遵循合理、公平、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实现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社会化监督。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