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内江讯(梅亮 洪丽娟)最近,内江市东兴区城管、卫健、商务等部门齐抓共管,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尤其是在加强临时摊区管理、严格行业机构卫生监督、整治乱搭乱建方面,成效显著,实现卫生无盲区、管理无死角,让群众受益更实在、更持久。
据悉,东兴区自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爱国卫生运动蓬勃开展,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品位有效提升,家园更加文明、和谐、美丽。
巩固创卫成果 突出一个“管”字
今年7月,东兴区在城区人群最密集的几个区域新增设了21处“潮汐临时摊区”,对流动摊贩实行分时段集中管理,让流动摊贩有了相对固定的去处,在方便群众的同时,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突出一个“管”字,收到好的效果。
日前,在东兴城区复兴路,正值“潮汐临时摊区”开放时间,商贩们纷纷忙碌起来,麻利的在摊区划线范围内摆摊售卖果蔬等物品。现场的城管执法人员一面热心的主动“上手”服务,帮助商贩们卸货摆摊;一面积极引导摊贩规范经营,整个摊区秩序井然。不多时,摊区人流多了起来,买卖声持续不断,市井烟火气洋溢开来。据了解,自“潮汐临时摊区”设立以来,东兴区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加强“潮汐式”摊区的巡查监管,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值守,通过开展规范线外经营、喇叭促销、垃圾乱扔不文明行为以及加强环卫保洁服务等用好管好摊区,不仅方便了摊区商贩及群众,同时保障了摊区及周边环境卫生,全力营造活力盎然、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据悉,“潮汐临时摊区”推行以后,东兴城区的游商小贩得到了有效疏导,街面变得更加干净有序。难怪东兴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赵航说,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监管力度,在“管”字上下功夫,严格摊区卫生责任制,坚持谁经营谁负责,及时清理和保持好摊区环境卫生,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严格卫生监督 突出一个“查”字
自今年巩卫工作开展以来,东兴区卫生健康局对建成区及椑木镇的“五小”行业、医疗机构持续开展了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突出一个“查”字,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检查中,执法人员深入第一线,严格按照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和细则,对各医疗机构的巩卫宣传氛围营造、重点部位环境卫生和医疗废物管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控烟禁烟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对“五小”行业经营户持证及卫生状况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进行上门服务指导,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督促经营户落实清洗消毒、禁烟标识、卫生管理等各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
据统计,东兴区卫生健康局对“三街一镇”的29家医疗机构、176家诊所和745家“五小”行业进行了多轮“拉网式”的检查,累计发现问题280余个,整改问题280余个,发放巩卫宣传资料4000余份,有效确保相关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达到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下一步,东兴区卫生健康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精心谋划,持续推进巩卫工作。采取分片包干、协力合作、责任到人的方式,紧盯“五小”行业、医疗机构中的重点难点,按照巩卫的标准要求,反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落实销号,补齐短板弱项。
打造城区环境 突出一个“治”字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全面打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区环境,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突出一个“治”字,使东兴城区的风采展现靓丽的“容貌”。
引人瞩目的是,9月2日,在兰桂大道和五星路两旁,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清洁车辆正在对道路进行冲洗,对主次干道进行湿扫除尘作业,确保道路无积尘;与此同时,环卫工人正在擦拭人行道上的护栏、垃圾箱,清理路面垃圾和落叶。
据悉,近年来,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推行道路“洗、扫、保”一体化作业模式,对城区道路每天进行洒水、机扫作业,保持路面干净湿润,达到抑尘效果,并根据车辆流量情况组织开展多机联合作业,深度清理道路,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积极推行环卫精细化、机械化作业,严格作业标准,加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清扫作业,持续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洁净度,全力营造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受到城区居民的高度评价。
不仅如此,该局还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与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结合起来,收到好的效果,受到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正如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所说,我们要继续清理城市卫生、维护路面卫生、及时清运垃圾,常态化做好城市卫生保洁工作,为大家守护优美整洁、干净靓丽的东兴。
朋友们:当你走在东兴区的大街小巷,广场、公园、小区,目之能及,皆有所变。尤其是巩卫带来的点滴变化,正是东兴区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带来的结果。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近年来,东兴区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全区上下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保质保量完成巩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