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顺河司法所为民办实事侧记
百姓生活内江讯(梅亮 李沙沙)“如何化解矛盾纠纷,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司法调解工作,是顺河司法所开展法制建设的重头戏!”东兴区司法局顺河司法所范虹所长如是说。近年来,顺河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认真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坚持树立“与民同心、保民平安、为民服务、让民满意”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疏导矛盾、法律服务等功能作用,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取得了好的成效。
顺河司法所范虹所长(左)与同事一起研究民事调解方案
据悉,顺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认真地做好群众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他们经常深入村、社区调研,与当事人坦率交流,深得村民的好评。尤其是该所提出了富有特色的“大走访”思路,注重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争取群众的理解配合,为做好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一思路受到东兴区司法局领导的认可。据统计,近年来,顺河司法所开展的人民调解工作,仅在2022年中,接待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对每一件案子该所工作人员都做到一听二劝三导四调五和,使村、社区发生的各类纠纷,成功的调解了矛盾15件,受到村民们的点赞。
范虹所长正在整理民事调解的有关材料
在众多的调解案件中,其中有一位名叫汪兵的村民去顺河一家单位办公楼顶检查防水维修问题时,意外地被马蜂蜇伤,花去医疗费用5万多元,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顺河司法所在调解这宗案件纠纷时,调解员分别询问了三方当事人事情发生的经过以及他们的诉求。
值得一提的是,马蜂蜇伤人的事故发生后,四川恒诚泰建设劳务公司代表表示自己没有多大的责任,有点责任都是最小的。而调解员则认为,一是村民汪兵还没有开始作业,仅仅刚开始检查房顶时就被马蜂蜇伤,一共花去5多万元的诊疗费用;二是村民是汪兵受劳务公司罗伟的委托,但是又没有与委托方签定劳动协议,也没有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上述情况,顺河司法所调解员进行了认真地研究讨论,依据民事调解的有关法规,一致认为:劳务公司的罗伟作为授权者和雇佣方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汪兵的损失。调解员根据罗伟的有关情况提出了解决方案,后经双方协商沟通后,终于成功调解,调解结果如下:
一是汪兵一共花费5万多元的治疗费用由罗伟支付;二是汪兵以后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事向四川恒诚泰建设劳务公司要求其他费用及诉求。为此,众人关注的马蜂蜇伤人的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难怪当事人汪兵激动地说,两年前,顺河司法所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马蜂蜇伤人的赔偿调解案,使我花费5万多元的医疗费用得到妥善解决,顺河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客观的调解了这次民事纠纷,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