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内江市主城区重污染恶劣天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内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内江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内江市主城区实施道路交通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通行管控时间
2023年12月3日0时至内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结束。
二、通行管控区域及路段
(一)通行管控区域
柴油车辆和老旧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不达标车辆)限制驶入内遂高速公路、内江绕城高速公路围城的闭合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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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通行管控重点路段
对内江市主城区10条道路实行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
1.交通路:从交通路与环城路交叉口至交通路与文英街交叉口。
2.沱中巷:从沱中巷与交通路交叉口至沱中巷与沿江路交叉口。
3.广场路:从广场路与和平街交叉口至广场路与交通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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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松山南路:从松山南路与甜城大道交叉口至松山南路与双洞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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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环路:从北环路与西林大道交叉口至北环路教师新村。
6.能力路:从能力路与复兴路三段交叉口至能力路与汉安大道交叉口。
7.蟠龙路:从蟠龙路(原内安路)与玉屏街交叉口至蟠龙路与汉安大道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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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红牌路:从红牌路与平安路交叉口至红牌路与东兴大道交叉口。
9.平安路:从平安路与红牌路交叉口至平安路与临江路交叉口(大佛寺路口)。
10.中兴路:从中兴路与平安路交叉口至中兴路与临江路交叉口。
三、交通管控措施
(一)每日7至22时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叉车、工程作业车及移动式机械设备等在内江城区货车限行区域内通行。
(二)每日7至22时限制柴油车辆和老旧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不达标车辆)驶入内遂高速公路、内江绕城高速公路闭合区域内。
(三)每日7至22时,在城区10条道路实施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即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0双日通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四)以下车辆经尾气排放检测达标后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公交车、出租车、校车、邮政专用车、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从事环卫、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殡仪馆殡葬、保险勘验救援、银行运钞等专项作业车辆。
4.“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确因城市生产、生活需要,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临时通行证》的其他车辆。
(五)悬挂绿色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此通告限制。
(六)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出行。
四、外地号牌车辆进入内江市行政辖区的,与本地车辆执行相同管控规定。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规定驶入管控区域、路段的车辆进行劝返,经劝返无效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