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近段时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以下简称交警直属二大队)连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近百起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对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6月5日,交警直属二大队组织警力,在东兴区、内江高新区多条道路设置临时检查点,重点对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是否使用安全带进行检查。
当天上午,在东兴区西林大道临时检查点,一名男子驾驶着两轮摩托车行驶在最左侧机动车道上,且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见此情景,交警赶紧将其拦了下来。
“平时都戴了的,今天因为有事比较匆忙,所以忘记戴。”面对交警的询问,男子说道。
“不管什么事,只要驾驶摩托车,就要戴上安全头盔,另外,摩托车要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一定要养成习惯。”交警对男子讲解了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男子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决定。
记者从交警直属二大队了解到,6月1日至6月5日,大队在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近百起。交警直属二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全带、安全头盔是保护汽车、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的重要安全护具,大队将加大整治力度和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