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自知难逃法网,便找亲戚朋友“顶包”,最终全部栽了跟头。7月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了解到,日前,大队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先后破获两起“顶包”案,因为交通肇事逃逸,两名机动车驾驶人被行政拘留,三名亲戚朋友也因谎报案情进了拘留所。
行政拘留
6月6日凌晨,李某和孙某喝完酒后,李某独自驾车途经东兴区清溪路时,撞到路边停放的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李某并没有停车报警,而是驾车驶离找到孙某。得知李某撞到路边停放的车辆,孙某帮李某想了一个办法——找人“顶包”。随后,孙某拨打电话给朋友徐某,徐某出于朋友义气,找到孙某和李某,并将事故车辆开回事故现场,随后报警称是自己驾车发生事故,面对民警询问,孙某等人仍坚称驾车人为徐某。
无独有偶,6月27日晚上,刘某饮酒后驾车在东兴区兰桂大道与一车追尾后,未报警。为了逃避处罚,刘某打电话叫亲戚谢某来为自己“顶包”,谢某碍于亲戚情面,到现场后,报警称自己驾车发生事故。
通过侦查,以上伎俩均被交警识破。6月15日,李某因交通肈事逃逸被行政拘留;6月30日,刘某因交通肈事逃逸被行政拘留,孙某、徐某和谢某因谎报案情被行政拘留。
“酒驾害人害己,两名驾驶人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敢承担责任找人‘顶包’,前来‘顶包’的亲戚朋友也没有意识到向公安机关谎报案情的严重性,比如徐某,在谎报案情后,还若无其事地返回泸州做生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提醒大家,交通事故猛于虎,酒驾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此外,向公安机关谎报案情是违法行为,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亲戚朋友出现交通违法行为让您“顶包”,一定要坚决拒绝并尽可能规劝对方,避免在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